“棱镜门”事件爆出后,美国政府在急于做三件事。
一是阐明“棱镜”秘密监控计划的必要性。美国政府发言人和高级官员一再为该项目竭力辩护,声称这一项目曾帮助美国安全部门识破和挫败了“数十起恐怖袭击阴谋”。美国总统奥巴马本人也亲自出面,强调该项目仅用于反恐和保障美国人安全,并准备在八国集团峰会上向欧洲各国元首解释“棱镜”计划。
二是澄清“棱镜”计划针对国内外目标的合理性。美国政府搬出“9·11”事件后通过的“爱国者法案”来为该计划的合法性辩护,并声言美国制定了防护措施,以防监听资料被滥用。美方还极力把“棱镜”秘密监控项目与所谓的“中国网络攻击”区别开来,声称二者的区别好比“苹果和橙子”, 前者是“为了监控和追踪想要做恶的人”,后者则属于“中国盗取商业及军事秘密”。
三是为最终将斯诺登“引渡”回国并绳之以法做准备。在美国官方看来,斯诺登属于美国安全机构承包商的雇员,对外泄露绝密的“棱镜”计划,其行为涉嫌严重违反美国法律。到目前为止,美方尚未援引与香港的司法互助协议正式提出将斯诺登移交美方。但美方一直在紧锣密鼓地为此制造舆论和做法律铺垫。
显然,从“棱镜门”以来美方的言行看,美国政府正急于“灭火”以及考虑如何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没有对“棱镜”计划反映出的本质问题进行反思的打算。但是,美方无论由谁出面解释,无论搬出什么国内法律依据,无论拿出何种招牌来美化动机,美国“棱镜”折射的两个根本问题无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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