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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行政体制改革关键点 坚定信心“切一刀”搞改革
翟安鱼
2013年06月17日10:1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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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关于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关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既要坚持好的传统,又要进行新的开拓,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更应如此。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本届政府也向社会公开承诺,五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在严肃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多年来“一支笔”审批、“实名制管理”、编制人社财政三部门相互约束机制等制度办法发挥了有效作用,但有的地方违规问题屡有发生,这种情况应严格制止。

此外,还应走公开透明之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均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这不仅有利于对权力的监督,更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当前许多地方推行的行政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都是这方面成功的范例。另外,有的地方还试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制度等好经验好做法,应注意总结推广。

四是关于“切一刀”与“不一刀切”的关系。我国地域辽阔,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即使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不同县区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各地应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文件要求“切一刀”进行改革,破除一切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但同时改革又“不一刀切”,应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点,防止将改革“泛化”。

比如,中央文件已经明确提出,地方政府机构设置要体现本级政府的功能特点,机构的具体设置形式、名称、排序等,可在中央规定的限额内,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县乡两级政府工作具有综合性、应急性特点,其功能定位、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要区别对待。而就乡镇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而言,各地情况更是千差万别。

又比如,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高的地方,可以实行“以钱养事”、“花钱买服务”的制度。但如在其他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强行推进这样的制度,效果不一定好。因此,要坚定信心“切一刀”搞改革,但“不一刀切”,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步推进。(作者单位: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司)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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