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监管: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调查显示:
近90%的企业认为政府监管对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中有35%认为监管严重不到位。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屡见不鲜;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行业标准落后且实施不严。企业呼吁,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建议:
加快对创新活跃行业的监管体制改革。以医药和医疗器械行业为例,我国医药监管能力不足(美国有1.2万名药品审评员,而我国专业审评员只有87人),导致创新产品候审时间长、评审周期长,无法预期何时获批。建议在电子信息、互联网、电子商务、医药和医疗器械、能源等创新活动最为活跃领域,率先建立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促进创新的现代监管体系。
强化国家标准的约束力。多数企业认为,我国现行的技术、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能耗等许多标准已经落后于我国发展阶段,而且执行不严,有的还受到地方保护。一家钢企反映,欧美国家各种建筑钢材标准强度不小于500兆帕,我国只有螺纹钢的标准是400兆帕,由此导致使用等量的钢材,我国的建筑寿命会缩短1/3以上,保证同等的寿命就得多用很多钢材。
集中整顿典型的破坏市场秩序行为。2012年,三大石油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各类应付款总计超过1.5万亿元,高铁建设拖欠超过一年的工程款已超过1000亿元。2011年政府采购额已超过了1万亿元。国企和政府年采购额巨大,但付款期越来越长,很多在180天左右。拿不到货款的中小企业,又向下游赊欠,扩大了三角债。一家面向央企销售的民企2012年营业收入2.44亿元,而应收账款总额为1.42亿元,占该年营业收入的58%。建议政府采取专项行动,限制政府部门和大企业的拖欠账款行为,这对改善市场秩序有标志性作用。
加快垄断领域改革。民营企业虽可参与铁路、油气管网等新放开领域的投资,但难以实质性参与经营,一些民营资本无奈撤出。建议政府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承诺,力求短期内在金融、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领域使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实质性突破,建立市场信心。建议政府修改《反垄断法》,改革并强化执行机构的权能和独立性,使其有足够能力公正地执行法律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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