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道义优势、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大意义。“本期关注”刊发一组文章,分别从“公正、共享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党的不懈追求”、“公平是发展的首要问题”的角度进行阐述,以期带给读者一些思考。
公正、共享与尊严:“三个自信”的内在要求
◎ 段鸿济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底气,“三个自信”不仅应当是全体中国共产党员的自信,也应当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自信。
“三个自信”不仅源于过往成就的取得,更源于现有矛盾的化解,源于社会公正的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及人的尊严的维护。坚定“三个自信”,必须使公正得到彰显、成果得到共享、尊严得到维护,使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从而更好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一、社会公正:“三个自信”的理念要求
对理想社会的探寻,总离不开对公正的追问;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总离不开对公正的剖析。与资产阶级抽象的公正观不同,马克思第一次把社会公正的实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认为社会公正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造成社会不平等和人们受奴役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彻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 才有可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和平等,“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82 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多次提到“公平正义”,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强调必须“促进”、“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公正就像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我们必须将社会公正作为事关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不断增强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坚定社会公正的理念,将其贯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建设、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的全过程,我们的道路才更宽广、理论才更坚实,制度才更完备。
二、成果共享:“三个自信”的现实要求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历来是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应当是以人为本的发展,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发展,是使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不断满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使全体人民都能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中普遍受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注重“做大蛋糕”的同时,党和政府也格外注重“分好蛋糕”,始终致力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比如,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极大地改善了西部地区的生态、社会结构、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开展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等等。应该说,党和政府在应对贫富分化,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发展成果共享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经济惯性、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完善的体制机制共同作用下,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居民的收入差距比较大,加上教育、医疗、住房等现实问题,提高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难度,对社会的健康运转和持续发展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从整个宏观社会来看,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助于减少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从而增强社会的认同度;有助于促进相互合作和相互依赖,从而增强社会的整合度;有助于充分地、普遍地、有效地开发社会成员的潜能,提高每个人全面发展的能力,从而增强社会持续发展的能力、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度。不仅如此,共同富裕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追求,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认识的再深化,充分体现了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也是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通不通、理论灵不灵、制度行不行的试金石。只有在一个成果共享的社会里,我们的道路才更有感召力,理论才更有说服力,制度才更有吸引力,我们的“三个自信”也才更坚定。
三、人的尊严:“三个自信”的价值要求
马克思格外重视人的尊严,指出:“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8页)在批判资产阶级尊严观的虚伪性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是影响和制约人的尊严的决定性因素,从而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赢得尊严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人的尊严的实现和享有是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一个社会里人的尊严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发展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创造实现广大人民尊严的物质条件的。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既表达了党和政府尊重、保障人权的理念,也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尊严应当为每个人所拥有,应当被整个社会所重视。每个人的尊严,是一切人的尊严的条件。为此,我们应当进一步采取积极行动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的权利,尤其注重为实现每个人的尊严铺设越来越宽广、平坦的制度大道,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给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人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政党的信心离不开人民的信心,政党的勇气也离不开人民的勇气,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兼备了应有的信心和勇气。中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正确道路,而且正在取得成功,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和信心坚持下去。我国有13亿人民,13亿人民的智慧和勇气足以使我们克服困难,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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