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集群所具有的创新氛围、知识技术溢出效应以及创新成本降低等优势,都有利于集群内企业从事积极的创新活动。增强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要点之一。然而,我省许多传统产业集群实际上是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过渡的“准集群”,这些集群内的企业模仿能力较强而创新能力不足,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如高新区也面临着持续创新、提升创新层次和水平的问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成为我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内涵与构成
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可以界定为,产业集群依赖自身创造力,在充分整合集群资源的基础上,自主解决集群内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自主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集群成员的技术创新活动积累起来,并嵌入集群企业网络中,主要表现为集群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集群创新系统的管理协调能力。
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有四大构成要素:自主创新主体能力,反映集群内所有企业的技术创新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状况;自主创新投入能力,反映产业集群自主创新的资源投入状况;自主创新产出能力,反映产业集群自主创新投入转换为产出的状况;自主创新支撑能力,反映政策法规、金融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对产业集群自主创新的支持能力,以及集群管理机构对集群自主创新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在上述要素中,自主创新投入能力和产出能力主要体现集群现有的自主创新能力,而自主创新主体能力和支撑能力,既反映集群现有的自主创新能力状况,也反映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的潜力和趋势。
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四大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自主创新能力正在逐渐增强。但是,我省产业集群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仍然存在着四大制约因素:自主创新意识淡薄,创新资源不足,创新支撑体系不强,创新产出能力较弱。
不少集群由众多产品雷同、相互竞争的中小企业构成,资金、技术实力较薄弱,企业间相互模仿“搭便车”行为较为普遍,一些中小企业认同“不创新是‘等死’,创新是‘找死’”的说法,有危机感却又显得无奈;虽然部分产业集群中存在规模较大的企业,但自身定位较低端,以及相当多民营企业家受传统观念束缚等原因,创新意识淡薄。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估算,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约有10%的企业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折算到全省全部工业生产单位,有研发活动企业的比例仅为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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