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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集群的中小企业资金有限,融资难又进一步加剧创新资金不足问题;龙头企业虽然研发投入在逐步增加,但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技术创新的人力资源普遍缺乏,企业员工素质有待提升。比如,从全省研发经费投入来看,2010年浙江R&D投入的总量落后于江苏、广东、北京和山东等,在全国列第5位;R&D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2%,在全国列第6位,略高于全国1.75%的总体水平。但与同处长三角的江苏比较,浙江与江苏之间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
相当多集群缺乏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缺乏实现产、学、研合作的信息咨询和其他配套服务,缺乏促进产业集群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制,集群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推动自主创新的协调能力不强,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如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机构等尚不完善。
大部分集群中的企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上技术水平低,开发能力弱,多数企业创新产出能力不强,自主创新产出少,质量不高,导致不少产业集群陷入“技术能力低——无创新或创新成果差——产品竞争力弱”的恶性循环。
研究表明,集群的产业特征不同,影响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也有所不同。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创新环境和人力资源因素的影响更大,资本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创新资金投入因素的影响更大,技术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则与创新投入、产出、主体和环境等因素均存在紧密相关性,这说明不同产业集群自主创新的模式并不相同。
增强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要点
加强对集群自主创新的分类指导。尽快走上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是集群转型升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应强化对地方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的考核。地方政府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集群,加强具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创新指导。对资本密集型产业集群,应侧重完善与创新资金投入相关的政策措施;对技术密集型产业集群,需要考虑实现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环境四类因素的均衡发展,而对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更应注重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培养创新人才。
培育集群自主创新的有效载体。从全省角度通盘考虑各类科技园区的功能,调整、整合、优化现有科技园区规划布局,使之符合提升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加快园区内以创新为核心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套发展金融、物流、孵化器等生产生活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园区集聚创新机构、激励和支持创新活动的功能。
突出集群内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重点。集群内大型企业应侧重选择对整个产业集群结构改造起关键作用的技术,积极开展以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模仿后再创新为重点的自主创新活动,提高整个集群的技术水平。中小企业应侧重发展专业化生产,依托集群共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创新,特别是一些单个企业难以承担的关键共性技术,可多方协作攻关,不断提高集群内企业协同创新水平。
加大集群内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资支持。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加强对集群企业自主创新的公共财政投入。加快建立促进集群自主创新的金融服务机制,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担保、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创新项目力度;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引进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制定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促进产学研结合,共建高层次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开展重大项目、关键项目的联合攻关,探索资金、技术或人员交流等多样化合作形式,或通过联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协同创新,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
加强集群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整合集群内各类创新资源,建设集群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促进集群技术共享和互动,并加强与国家科技基础设施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集群公共创新平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共享互促机制。
推动集群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发展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法律、设计、技术评估等中介组织,提高集群创新的综合服务水平。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免征营业税,在一定数额以下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挥集群行业协会对创新的协调促进作用。明确行业协会的定位和功能,支持它发挥对产业集群自主创新的管理、协调和促进能力。强化集群内知识产权保护,改进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保护企业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作者为浙江理工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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