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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职能下放”强化落实
龙在宇
2013年06月04日09:56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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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下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督,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防止改革遭遇阻力而走回头路。

今年3月下旬以来,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入了加速期。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国务院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各项任务的负责单位,细化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4月24日、5月6日、5月13日,国务院先后三次召开常务会议持续推进改革落实,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62项、117项行政审批事项。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国务院会议集中力量布置简政放权和职能下放事宜,其改革取向和力度已不言而喻。特别是,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国务院相关“职能下放”已进入实操阶段,这将有利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职能下放“动真格”

今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也谈到,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1/3以上。在多位专家学者眼中,制定出切实举措并在职能下放方面动真格,是本轮大部门制改革最突出的亮点之一。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对本刊记者表示,职能下放涉及各部门的利益,面临的阻力与难度自然不小。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如此多的行政审批项目,体现了政府改革的决心。这对于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高效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分析,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可见,当前改革的目标是减少企业发展的束缚,激发民间的创造活力,让“市场之手”发挥更大作用,政府部门则要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尽量少当或不当“运动员”。

“这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为重点,与社会的期待相符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各界都已经看到,此轮改革中对于职能下放是动了真格了。政府展现的决心越大,外界的期待也就越高。“目前还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职能下放,触及央地之间的权力调整。受访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央地关系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在个别领域仍存在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地方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而另一方面,也有一些职能过于分散,导致各地自行其是。而推动职能下放,让地方受益的同时,中央部门可以从繁杂的微观事务中抽身,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强化宏观管理上,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在此之前,行政审批权下放已进行过成功实践。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暂时停止了20项行政审批的实施。当年底,广东省取消了约170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审批事项,有效减少行政管制,降低创业门槛,被认为“充分释放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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