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3年05月27日07: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样才能有效防止通过特权进行腐败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习近平同志讲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强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破除特权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律制度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自觉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对和抵制特权。广大领导干部务必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制度的规定,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对公共权力和法律制度有了正确认识,就有了不搞特权、远离腐败的思想基础。
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防止权力恶性膨胀。反特权、反腐败的核心是管住权力。为了防止权力的无限扩张演变为特权,必须依照法律制度规定对权力进行规范和制约。而让权力得到合理、有效的制约,就必须为权力设置合理边界。为此,应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在既定的范围和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的越轨和异化。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减少权力“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要用好公开这个有力武器,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各项施政行为公开制度。同时,整合社会监督资源,进一步协调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力量,健全巡视制度,实现有效监督。只要多管齐下加强监督、“管住”权力,就能够保证公共权力不被异化为特权,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为防止特权作出有效警示。防止权力异化,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使更多想搞特权和腐败的人望而却步,最大限度地减少特权现象、腐败行为的发生。
(执笔:田立夫)
《 人民日报 》( 2013年05月2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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