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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健全党员退出机制 对党员分三类进行管理

张锡恩

2013年05月21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当务之急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夺取政权的曲折革命进程中,党员队伍也从1921年建党时的57人,曲折发展到1949年的约44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中共成为执政党和领导党之后,其吸引力极大,尽管也经历过社会主义改造、反右倾和反右派、民主补课、四清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有关清理党员队伍的运动,但是这种运动式整党整风,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一样,并没有形成一种健康的党员退出机制。到2012年十八大时,党员队伍仍发展到约8300万人。面对党内存在的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问题,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

如何健全党员退出机制?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在目前没有成熟的国内外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们党应该大胆革新,创造出崭新的党员管理和退出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党章党规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化、规范化和严格贯彻落实。

在党的十二大以前,我们党只有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劝退的规定,但从十二大党章开始,已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这就是说,党章中的“退党自由”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党员要求退党自由、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劝退自由和除名自由、党员自行脱党自由等。

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对党员分成三个类型进行管理

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退党自由”的有关规定,根据我们党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依据以往整党整风的经验,可以大胆创新,通过修改党章党规的部分条文,尝试对党员进行分类管理。笔者认为,为了减轻阻力,比较现实可行的是把党员分为三个类型,即荣誉党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首先,“荣誉党员”是个全新概念。可以把年龄大、身体差、已经退休、或由于其他原因,长期不能和不便参加党的活动而又不愿意退党的党员,列为荣誉党员;荣誉党员事实上包括了相当一部分党章中所说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荣誉党员不参加制度性的党员活动,不用过组织生活,没有党员的制度性义务,不交纳党费,不纳入党员的制度性常态管理;荣誉党员实际上是贯彻党章中关于“劝退除名”的一种特殊方式,仅仅证明过去是党员,表明自己的政治信仰,并终生享有党员的荣誉称号。根据笔者对周围党组织的观察,目前的党员队伍中,至少有20%可以列为荣誉党员,估计全党的绝对数量在1600万以上,这对于目前党员队伍消肿、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其次,“预备党员”也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现行党章中,预备党员是指支部大会通过吸收新党员后在一年的预备期内的党员,似乎也是正式党员的一部分,因为很少有预备期满而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情况。但笔者这里所说的预备党员,则是指党员的一个全新类型,即大体上相当于目前的“入党积极分子”一类的人员,他们可以只填写一张简单的申请入党的表格,可以自觉自愿地每年向组织提交一份思想和工作汇报,不承担任何制度性意义上的工作任务,只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而自觉进行修养和锻炼,不履行任何入党手续,不交纳党费,党组织对他们只进行松散管理,只对自觉提供思想和工作汇报的人进行年度考察记档,作为以后吸收正式党员的基干分子,他们实际上是“自行登记入党”的非正式党员。确立这种新型预备党员以后,既可以减小目前党员队伍庞大松弛的问题,也可以扩大而不是缩小党的社会基础,还可以解决目前高校中对大学生入党进行名额限制、把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拒之党门之外等问题,所有愿意入党的人都可以自行加入预备党员。同时,可以规定过渡措施,把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逐步逐年延缓,从二年依次过渡到三年、四年、五年,也就是把预备党员吸收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最终过渡到预备期五年,这样既可以在五年的时间内延缓吸收正式党员约600万人,同时可以提高党员的质量,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预备党员吸收为正式党员。

再次,“正式党员”也是一个发展了的概念。在现行党章中,一般理解是指预备党员期满转正后的党员。这里所说的正式党员,是指新型预备党员在较长的预备期满后(前述预备期从二年逐步过渡到五年),通过严格的入党程序,把最优秀的经过长期考验的优秀分子直接吸收为正式党员。确立“正式党员”的概念后,可以取消原来党章中的“预备党员”概念(因为单独列为上述一类党员),也就是支部大会通过吸收新党员后即为正式党员,不再需要一年预备期后再转为正式党员。这样既可以简化党员管理制度,同时因为已经有了更长时间的预备期,也可以提升和保证党员的质量。正式党员应该是目前谈论的“适度规模”的党员。

最后,严格按照党章中“退党自由”的规定,清理现有的“正式党员”。贯彻落实退党自由的规定,必须真正转变观念,对于退党的人员不得有任何歧视,不得侵害他们的任何公民权益。对现有的党员队伍进行“荣誉党员”的分离缩编之后,真正落实党员要求退党准退、不合格劝退和除名、不履行党员义务即为自行脱党,这样党员队伍既可以瘦身消肿,又可以纯化和精干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笔者参加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历次整党运动和党员重新登记的经历,在以往的任何一次整党和党员重新登记的过程中,事实上都有一部分党员因为精力衰退很想退党、但因为担忧受歧视而没有提出退党;也有一部分长时间不参加党的活动和未交纳党费、实际上已经自行脱党、而又被动员重新登记为党员;更有一部分不情愿登记而又因各种担忧重新登记为党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地方整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碍于面子和担忧损伤政绩,往往对这些“消极分子”进行再教育和再动员,直到重新登记为党员为止。相反,如果转变观念,真正落实“退党自由”的规定,根据笔者的直觉和观察,党员队伍还可以至少缩编10%,也就是绝对数量可以缩小800万以上。

根据笔者的计算和估计,通过实行“荣誉党员”分离和“预备党员”延缓分离,正式党员可以缩编3000万左右,加上生老病死的自然淘汰,党员队伍可望回归到十四大时的5100万左右,或许这是可以思考的“适度规模”的参考坐标。

(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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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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