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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可判15年
此类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近年无超过5年判罚案例,专家称违法成本低致“诈弹”事件屡发
2013年05月16日09:29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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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方说法

  反恐专家 不排除有预谋行为

  针对昨日国内5架航班接到恐吓电话事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反恐专家李伟称,一般恐吓航班事件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恶作剧行为。第二种是个人对社会不满进行报复。第三种是有组织的恐吓。从该事件看,5架航班几乎同时遭恐吓,因此不能排除该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如果是第三种情况,恐吓者的目的就是制造混乱与恐慌,扩大影响。

  李伟介绍,一般按照国际惯例,遇到恐吓后,航空公司会启动紧急程序,首先会了解航班的情况。如果航班尚未起飞,会紧急让旅客下机,安全部门对飞机进行全面安检。如果航班已经起飞,飞机会在最近的机场降落,起飞不久的飞机会选择返航,再进行全面安检。

  对于警方侦破该案件的难度,李伟认为,从国际上类似事件看,一般恐吓者都会找公共电话打电话恐吓,技术侦查方式很难派上用场。短时间内破案较为困难。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律师 航空公司不担赔偿责任

  尚权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分析后表示,为了处理突发事件,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应安排、引导、指挥旅客有序撤离,如果在撤离过程中出现旅客受伤等意外,则根据具体情况,旅客可向航空公司和机场索赔。

  王冠律师表示,因他人犯罪行为等造成的突发事件,导致航班延误,并非航空公司的责任,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新京报记者 林野

  航空公司

  一个“诈弹”致百万损失

  尽管“诈弹”事后也均被证明是“虚惊一场”,但对航空业和乘客造成的损失却是巨大的。

  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运行管理部总经理孙慧介绍,哪怕只有“苗头”,机场的排查也要3至4个小时。飞机紧急备降的损耗、调配飞机、安置旅客的费用,动辄就会造成数十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与违法行为影响之大相比,法律对类似行为的惩处,一直面临“三就”难题:刑期规定就低、罚金数额就少、量刑结果就轻。去年10月,贵阳机场一旅客称“包里有炸药”,接受批评教育即被放行,三亚机场一乘客谎称带了炸弹,致使166名旅客行程延误,最终也只是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据新华社电

(责编:万鹏、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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