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周志忍:深化机构改革应关注的四个问题
2013年05月15日08:22   来源:紫光阁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问题四:合理匹配决策和执行职责与机构人员的编制

不同层级政府的相同机构,其决策和执行职责具有不同的比重。一般说,层级高的政府部门,决策职责所占的比重比较大,执行职责的比重比较小;自上而下,则会出现决策、执行比重的相应变化。因此,根据决策、执行职责的相对比重合理确定机构和人员编制,就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我国而言,“职责同构”是府际关系的特征之一,不同层级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上高度统一,相应地,机构设置基本对口,“上下一般粗”。从部门职责表述上看,不同层级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大同小异,没有充分反映决策、执行职责分工的复杂现实,这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合理配置带来困境。

实现决策、执行职责与机构人员编制的合理匹配,需要思考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机构和人员配置如何约束“层级制逻辑”的负面影响?按照层级制逻辑,部门级别越高在资源配置决策中的发言权越大,扩张机构和编制的活动空间相应就越大;当面临总量限制时,挤压下层空间满足自己的扩张冲动往往会成为一个选择;一线工作的部门在与上级的博弈中注定处于劣势,因此只能被动接受上级的安排。约束层级制逻辑的负面影响,可考虑强化人大的作用,或者构建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控制机制。第二,探讨更科学的定编依据、标准和核批程序。比如省级国税部门,人员编制核定可考虑征税总量和征税对象数量,但主要依据还是所管辖的税务工作人员数,因为省级部门主要履行内部管理、控制和服务职能。压缩省市级人员编制,才能保证人力资源配置向一线执行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的倾斜。第三,坚持与时俱进,构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动态调控机制,在部门职责转移或者下放的同时,相应调整人员编制、经费和管理权限,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值得强调的是,解决上述问题,既不能依靠领导批示,也不能依靠主管部门的意愿或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而是要构建一套科学的规则、标准和程序。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紫光阁

(责编:朱书缘、赵晶)

相关专题
· 聚焦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