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伟 就矿泉水标准问题,质疑者《京华时报》和被质疑者农夫山泉的“控辩”战,在持续了一月有余后,双方非但斗志未减,且新招频出。 5月6日早间,农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当天下午,农夫山泉董事长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因产品标准之争,为维护品牌尊严,将关闭其在京的工厂。发布会上,围绕“北京质监局是否勒令农夫山泉停产”一事,争论双方均含糊其辞。农夫山泉虽承认停产,但却要求《京华时报》出示北京质监局的停产通知全文;《京华时报》则一再反问农夫山泉其北京工厂是否“被”停产,却不正面应对公司提出的要求。双方发生激烈争论,场面一度失控。 不管“农夫”斗“京华”最终的赢家是谁,这场争斗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让人觉得怪异,越来越让人觉得本不该如此。证明农夫山泉矿泉水是否存在标准问题,其实并不困难:只需把成批次的农夫山泉矿泉水,送到食品药品监管及质检部门等权威部门鉴定即可。但是,斗了一月有余的双方,至今没有出具监管部门的权威鉴定。搞笑的是,农夫山泉竟然拿出“全面优于美国FDA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的美国国际测试实验614项质量检测报告,来证明其在国内产品的“标准”清白。更让人一头雾水的是,在这场关系食品安全的多日交锋中,任凭无数消费者的饮水纠结演化为心病,相关监管部门却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既没有主动介入,去抽检市场上出售的农夫山泉,而且连公开表态都没有。 “农夫”斗“京华”的“罗生门”,让我们看到,监管的缺位与失位,是食品安全体系上的致命“短板”。无论是曾经的“毒奶粉”、“皮鞋酸奶果冻”,还是最新的“假羊肉”、“神农丹生姜”,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者,不是监管者,而是新闻媒体的暗访、业内人士的曝光;查处食品安全问题时,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从而使不法之徒肆无忌惮…… 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地沟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这个《解释》意味着国家将重拳惩戒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确保食品安全,需要“严打”和到位的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过去两年全国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长分别为179%、224%……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一再发出警报,再不改变“围观”“农夫”斗“京华”的被动式监管,就不能防患于未然,再严厉的打击手段,也很难遏制食品安全领域问题多发的势头。⑧5
(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