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夫山泉”因生产标准问题,被一些媒体报道为“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而公众真正关心的其实只是我国饮用水的生产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农夫山泉”的桶装水到底安不安全?我国饮用水市场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生产标准哪个算数?
此次“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包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标准到底该如何确定。
早在1998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其中规定,对产品生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制定行业标准;对两个标准都没有、又需要统一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制定地方标准;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同时鼓励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由此可见,从法律上说,各种标准的效力次序应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企业生产的底线。另外,因为标准是针对技术而言的,随着技术的进步,标准会相应提高,企业生产必须符合最新标准。
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现有的行政机构职能划分,我国食品标准一般由卫生(安全)标准、质量标准两部分构成。卫生(安全)标准一般由卫生系统发布,达标意味着产品是安全的,国家强制执行,但不要求企业在产品上明示(标注)。质量标准一般由质监部门发布,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后,就必须执行。一般而言,质量标准会比卫生(安全)标准更严格。
记者查到了4个与包装饮用水相关的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国际惯例,原卫生部制定、2008年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媒体说的“自来水标准”)也作为我国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的参考。
正因为农夫山泉不属于天然矿泉水,它适用的是“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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