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利益如何保障
已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可通过存量计划确保供应
河南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大省。据当地住建部门介绍,2008年到2012年底,河南省共开工了31万套经适房。其中在2010年以前开工的项目,今年要全部竣工并分配入住。
而从2008年至今,广州共售出经适房20995套,目前在建的经适房约有7000套,持有效准购证轮候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大概有1.5万户,还有约4000个家庭已经申请等待审批。
那么,在暂停政策发布之前申请到经济适用房并取得购买资格的住户,他们的利益怎么保障?
据了解,按照规定,广州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已持《准购证明》的轮候家庭供应,在新政实施后,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的1.5万户轮候家庭,可选择继续轮候在建经适房,也可改为申请公租房保障。
河南省住建厅表示,该省叫停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后,原来已经批准建设计划的项目,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所建房屋也可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组织销售。也就是说,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可以通过存量计划的实施确保供应。
河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没有经济适用住房存量计划的地区,原来符合经适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下一步还将有序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售并举,在保障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可租可售,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产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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