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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中国梦”大家谈
超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转向正义投入
孙兴杰
2013年05月02日08: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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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既有的依靠劳动力动员的发展模式便遇到了瓶颈,低成本的劳动力曾经缓解了资本报酬递减的问题,而现在劳动力也变得稀缺了。劳动力的“蓄水池”需要变成人力资本的“源泉”,生存问题解决之后,权利意识萌发,因此,“中等收入陷阱”所概括的并不仅仅是经济增长能否持续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秩序能否在新的基础上“软着陆”的问题。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多元化成为常态,无论是精神还是利益诉求都是如此,在一个多元社会中重建一种良序和谐的政治经济秩序是否可能呢?多元社会中,天启式的教条抑或暴力的强制已经没有统合力,宽容是迫不得已的选择,而正义的观念成为“最大公约数”,如哲学家沃尔泽所言,分配的正义绘制了整个善的世界。

“中等收入陷阱”意味着唯有更加合理地分配蛋糕才能做大蛋糕,分配的正义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换言之,只有增加正义,才能让经济增长的机器持续运转下去。落后国家在“追赶”过程中往往不断强化政府的功能与角色,政府深深地渗透进微观经济生活之中。市场的正义就是自由平等的交换,价格便是正义的指示器,无论土地、劳动力还是其他资源的价格都需要在自由交换中形成,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会扰乱价格形成的过程,造成价格扭曲,而价格的扭曲意味着财富与资源的不公平分配,这当然违反了正义的原则。市场的正义在于公平竞争,通过“创造性破坏”,既激发了企业家精神,又可以优胜劣汰,实现技术与产业的协同发展。市场秩序不是在真空中建立起来的,而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竞争则是政府的本分。

很多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政府需要顺应劳动力向人力资源转换的潮流,从而发掘“第二次人口红利”。第一次红利源于劳动力的数量,而第二次则来自人口的质量。第二次人口红利不仅在于人的创造性,还要回归到经济增长的目的本身,“人民幸福”不仅意味着较高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还有更好的教育、培训、医疗以及适合发挥特长的职业。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实现经济与社会秩序的重塑,因此,中等收入阶段也意味着“过渡”与“转型”。“中等收入陷阱”也是转型的陷阱,将转型期的非常态变成常态,既失去了人口数量的优势,又没有确立人口质量的优势,经济增长处于“比较优势真空期”,政治社会秩序悬置,动荡不断。

政治哲学家罗尔斯一直在探讨在多元平等的社会中如何构建一种理性的稳定秩序,公共理性必不可少,而要形成公共理性,需要保障公民权利,教育与培训均等,收入与财富公平分配,以及全民医疗保健。跨越“贫困陷阱”需要的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劳动力大军,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则需要具有创造力的公民,经济增长依赖于人的发展,而非人屈从于经济增长。

中等收入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人的价值重新发现、正义观念高扬的阶段,如康德所言,“如果正义荡然无存,那么人们就不再值得在这个地球上生存。”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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