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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诱因分析
2013年04月30日10:43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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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融合困难导致人际关系单一。由于社会融合的困难,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人际关系主要依据地缘关系(同乡关系)建立起来,通过相互交往,尤其是不良接触,习得犯罪的动机、技术甚至包括将犯罪行为合理化的借口。新生代农民工因地缘关系而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为犯罪团伙的迅速结成、大面积同种类犯罪的实施都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且,如果群体当中的某些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发家致富”,必然会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使得群体当中的其他人也学会越轨和犯罪行为。

  缺乏社会支持造成社会生存空间缩小。西方犯罪学中的社会支持理论认为,来自于行为人外界的社会支持有多种形式,包括实际的和期待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其内部也可以包含不同的层次。社会支持会对犯罪产生直接作用。有效的社会支持能够预防和减少犯罪,反之,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则会使得行为人在面临行为选择之际,更易受到不良群体或个人的引诱,去实施越轨或犯罪的行为。由于新生代农民工背井离乡,来自于社会中的最小单元——家庭对于他们的支持几乎是微乎其微的。与父母、亲人之间的相对疏离导致家庭无法实现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有效支持。在社会融合的视角之下,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社会融合困难,导致来自于政府等正式的社会支持以及民间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对于这一群体而言都十分不足。在面对挫折、困难或者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更多地选择私力救济的方式,从而导致犯罪。

  由于制度、观念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社会融合的困难又直接或间接地与犯罪现象的出现存在关联。分析犯罪原因是为了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预防和减少犯罪,唯有破解城乡二元体制难题,推动和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使其被纳入城市的社会制度建构之内,才是破解以上难题的有效途径。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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