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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篇目介绍
2013年04月26日08: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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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2010年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领域工作密切相关。发展社会事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没有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协调,没有相应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相配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难以实现。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2010年5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步伐,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做到病有所医,有效保障人民健康。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2010年7月13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2010年9月29日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将长期存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科学发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治本之策。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要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2010年10月18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与过去相比,现在,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但我们必须牢记,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代替人民的力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群众观点都不能丢、不能忘。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站稳群众立场必须体现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在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制度,提高群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是2010年12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经济发展的内涵应该既包括较快增长,也包括合理分配。要坚持统筹兼顾,在继续坚持发展并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促进收入分配公平,逐步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是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的讲话。讲话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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