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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篇目介绍
2013年04月26日08: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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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是2006年10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大力建设和谐文化》是2006年11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的一部分。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的一部分。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保障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胡锦涛同志2008年10月21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讲话、2010年4月27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的节录。指出:我们一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广大劳动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是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实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由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2009年5月22日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坚持效率与公平、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要着眼于我国人口众多、城乡二元结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通过大范围互济分散风险功能,推动社会保障体系良性发展。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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