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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行政体制改革的“六权”法则
2013年04月19日11:09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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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关键在于“权”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具体来说:

一要“放权”。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向下放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科学配置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实现中央、地方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制衡。政府对市场和社会向外放权,各级政府要把不应该管而又管不好的事还给社会中间组织,要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就应放给市场,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二要“削权”。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要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由管微观、管审批、管短期向管宏观、管监管、管中长期转变,将“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要防止政府部门成为一只“闲不住的手”,成为“万能”和具有“无限责任”的强势政府。

三要“分权”。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

四要“限权”。要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让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笼子中”运行。要按经济规律办事,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力边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事项上来,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要“监权”。用权一定要受到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抓紧出台政务公开、财政公开、司法公开的具体方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要防止“侵权”。政府要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防止政府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确保依法行政。

有必要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权威的、独立的、超越部门的中央改革领导协调机构

行政体制改革是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有赖于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必要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权威的、独立的、超越部门的中央改革领导协调机构,从高层进行改革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采取“高屋建瓴、从长计议、深谋远虑、系统设计”的原则。一要“高”,采取“高屋建瓴”的高端设计,自高层推动,自上而下进行改革。二要“远”,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谋划长远之道,少用权宜之计。三要“深”,要深谋远虑,强调治本而不是治标。四要“系统”,改革是系统工程,牵一发动全身,要系统设计。同时,实现改革顶层设计要有“四个破除”。一要破除推动主体的“部门化”,防止让既得利益者设计改革和推进改革,防止部门利益对改革的锁定。二要破除改革设计的“碎片化”,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政策。三要破除改革方法的“短视化”。顶层设计不能针对表层问题“下药”,而应该针对深层次的矛盾“对症下药”,要治标更要治本。四要破除改革目标的“应急化”,防止改革停留在部门层面的“小修小补”,以致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许多老问题久改不革、新问题层出不穷的局面。

(作者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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