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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改革:理论困局与策略选择
庄德水
2013年04月19日11:02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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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手”是权力监督的重点,更是权力监督的难点

  如何监督“一把手”权力?解决这个问题是廉政改革的一大难题。“一把手”是权力监督的重点,更是权力监督的难点,其要害在于“一把手”经常处于失监地位,虽然在行政过程方面有上级部门的监督,但由于监督效力有限,不可能对“一把手”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一把手”掌握了单位内部的权力资源,对重大利益事项具有决定权,单位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一把手”掌控,畏权心理的存在阻碍了监督的实施。在现阶段,解决“一把手”监督问题,不仅可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可以为社会公众树立反腐的信心,扩大廉政参与范围。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权力委托人与代理人偏好不一致、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人具有剩余控制权的条件下,要监督“一把手”权力,需要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官员的廉政教育和廉政考核。更重要的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等力量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独立的监督主体。

  机制设计理论主要研究在信息不完全但是可以自愿交换并做出自由选择条件下,可否通过分散化决策,实现个人利益与预定目标的一致。这种理论认为,应强化信息效率和激励共容,完善“一把手”监督制度、奖惩机制和福利保障机制。

  国家廉政体系理论认为,应建立一个高度透明并具有问责性的国家廉政体系,这个廉政体系离不开民主的制度、成熟的公民社会、独立的司法系统和拥有自由言论的媒体的支持,其中最关键的是“一把手”问责机制的设计,让看守者又是被看守者,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

  防止利益冲突理论认为除了监督“权力”外,还应关注“利益”因素,侧重于从利益一方来压缩腐败空间并阻断以权谋私通道,划清合理利益与不合理利益的界限,规避“一把手”不正当利益关系对权力行使的干扰,建立权力与利益相分离的有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下一阶段,我们是建立一个新的统一监督机构,整合不同监督力量,统筹协调国家监督工作,还是仍沿用现行的监督体系,创新协作机制推进监督工作,需要结合实践探索作出战略选择。这个问题涉及到党政职能关系、执法司法职能关系以及不同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

  (作者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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