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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现状简析
根据上述提出的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划分标准,从全国看,近年来可考虑将中等收入标准界定在年收入6-12万元左右(相当于近10000美元—18000美元左右),此外,家庭有一定数量的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至34%左右,家庭成员有旅游健身、观看中高档文艺演出等的愿望和经济能力,有较高的技能或谋生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化水平等等。从不同地区看,此标准应该有所不同,发达地区的标准可稍高于此标准,发展相当滞后地区可以稍低于此标准,但均不宜偏离太多。否则,在经济发展滞后地区此标准没有吸引力,老百姓不认可;而在发达地区又可能少算中等收入者人数,把人们的胃口吊得过高。而且,此标准应随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薪酬水平的提高相应调整,不能一成不变。
按照上述标准,可从两方面推算。
一是从薪酬分配格局来推算。如前所述,2011年我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中位数低于平均数;同样,加上私营企业计算的社会平均工资约为32000元,其中位数也低于平均数。据此可知年收入低于4.2万元或3.2万元的工薪劳动者均超过50%,再加上处于4.2万元或3.2万元与6万元之间的群体,估计低于6万元以下的工薪劳动者占全部工薪劳动者的65%左右,在剩下的35%工薪劳动者之中,至少有10%的劳动者高于6-12万元,因此,可推算属于中等收入者群体的比例大约占24%;再考虑农村中还有部分劳动者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城乡中等收入者占全国7.6亿劳动者的比例,大约就是25%左右。
二是从家庭收入调查情况推算。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左表中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中的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家庭的户均收入水平都处于中等收入者6-12万元年收入水平。但考虑到每户就业人口均超过1人,以户均收入除以就业人口,则只有部分中等收入户、大部分中等偏上收入户、全部高收入户以及部分最高收入户的就业者,其年收入处于6-12万元之间。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1年农村中还有约10%家庭的就业人口年收入达到6万元。据此计算,全国约有25%的家庭(城镇9%中等收入户、16%偏高收入户、10%高收入户、5%最高收入户,占全部城镇家庭的40%,相当于全国全部家庭户数的20%;10%农村高收入户,相当于全国全部家庭户数的5%)的就业人口年收入达到6-12万元。全国家庭户数约4亿户,每户平均约1.6人就业,则4亿乘以25%再乘以1.6,再除以全国劳动者总数7.6亿,全国中等收入者也占20%多。
(作者为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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