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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调查
苏海南
2013年04月15日10:0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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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等收入者群体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的社会群体。现在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者群体的概念,是有其特定发展阶段内涵的,即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重要依据,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中等收入者群体的生活不是小康,而是比较富裕。简言之,中等收入者的收入不仅能保证一个家庭所有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还应有结余用来实现其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发展、享受需要,也即其家庭恩格尔系数应低于35%(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统计,我国城镇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3%,农村家庭40.4%。中等收入者的家庭恩格尔系数应低于平均数,处于30-35%之间),进入相对富裕层次。在这里,应参考我国提高扶贫标准向国际标准逐步看齐的做法,不宜把中等收入者群体的生活水平定得太低,宁要人数少一些的货真价实的中等收入者群体,也不要掺了水分、老百姓不认可的中等收入者群体。

  第三,中等收入者群体是职业处于社会中等及其附近职业的社会群体。世界各国中产阶级的职业都是处于本国社会的中上等或中等附近地位,我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职业分布也具有相似性,这也是此群体职业稳定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各类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及以上技能工人,党政机关科级以上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如律师、演员、作家等,私营企业主和经营比较稳定的个体户,农村中的规模经营户等等,都属于当前我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职业范畴。今后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白领岗位、灰领岗位从业人员都将成为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职业范畴。

  第四,中等收入者群体应初步拥有大体相近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这是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也是引导社会主流观念、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当其发育成熟为阶层时,也应该形成本阶层共同认可的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能够自觉遵守本阶层约定俗成的文明行为规范。这些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是;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岗敬业、较强的社会责任心,等等。这是中等收入者群体特别是其发育成为中等收入阶层内在本质的体现。我们不宜只按照收入水平来衡量中等收入者群体,忽视了其内在要求,那将不利于构建真正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并使之逐步成长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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