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尹辅华)大良商户余小燕不曾想到,她延迟半年交纳的一万元罚款,在接到法院通知书后,由当初的一万元罚金变成了二万元,对此她提出质疑。上周五,大良街道城管部门对此案提供相关法规依据,并指出多出的一万元乃逾期罚款。 “我就是个做小本生意的人,罚款额已经很高了,我就拖了半年,难道就要翻倍吗?”余小燕称自己的不锈钢门店铺在大良南国中路和东康路交界处,去年她因为违规“占道摆放钢材”被大良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查实。同年9月,城管部门给她寄去了处罚单,罚金是1万元。之后她一直没有缴交罚款,直到今年3月,法院向她送去了执行通知书,其中罚款金额已达到了2万元,为此她质疑大良街道城管增加罚款额属违规行为。 大良环运和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城管部门发现商铺有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时,首先都是先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自行整改违法行为。如果商铺屡教不改,城管部门就会根据违法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城管部门提供的材料,去年仅在5月至7月两个月内,城管部门就给余小燕发出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皆无回应。为此,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对该店加处罚款,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因此,申请强制执行的2万元中,1万元是罚款,另1万元是逾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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