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目前征收房产税还有哪些阻力?您认为什么时候会在全国大多数地区推广?
董藩:首先要解决合法性问题。
贾康:房产税要从全局角度来看待,最大障碍来自既得利益格局的阻挠。房产税作为单一一个税种,不可能是万能的。一定要在顶层规划之下考虑方方面面的事项,很多点合在一起通盘协调,才是一个顶层配套部署。我们显然不能因为房产税不能单独解决全局问题,而否定它。
上海属沿海一线城市,重庆属西部大都市,再增加试点,应不排除其他代表性区域的城市。
房产税该怎么收,怎么用?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合理的房产税征税方法应该是什么样的?税率应该是多少?
董藩:没有可以操作的方案。如果按照房产价值征收,比如在北京、上海、深圳这些地方的市中心,有些只有五六十平方米,房子特别旧,但位置特别好,价格特别高。假设价值400万元征1%,那就是4万元。但有可能他家五口人,两个下岗,全家收入一个月3000元,缴了房产税, 他家还吃饭吗?那免他家的税行不行?不行,因为房产税不是收入税而是财产税,凭什么免?
如果按照套型面积或人均面积征收,假设家里退休老两口,子女都出去住了,有个大房子100多平方米,但是退休金没多少,你收得上来吗?万一有一个老人去世了,那平均面积更高了,你怎么征?
如果按照容积率征收(指总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容积率高的交得少,容积率低的交得多,这也不合理。比如说城市里有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六七层以下的房子,或者平房,容积率很低,要怎么交?平房里面住的全是穷人,他没钱。
还有说按照套数征收。这是最广泛的观点,就是比如第一套免了,第二套征。但是第一套房子一样大吗?凭什么我家免了40平方米的一间房,你家免了套800平方米的别墅?第一套房也不一样贵啊,一套别墅就是10个亿,也是一套房。你说公平不公平?
所以说,根本没有办法去操作。
贾康:对于房产税具体的起征标准,一定要考虑社会大众,包括先富起来的人、中等收入阶层等群体的利益,使他们对这一制度建设大体上认同。可以借鉴日本的首套不征收的模式,考虑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二套房税率从低。当然,对于第一套住房,面积上也可做一定的限制。
中国青年报:有人提出,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征收房产税只会造成地方政府的滥权和更大的腐败。您是否认同这一说法?怎样才能保证房产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董藩:我们要搞这个房产税,一个大的前提是要理顺所有产权关系,知道每一套房子在谁手里。现在许多地方政府房地产的产权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完善,各地信息也没实现联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征?
在国外实施房产税的一些国家,人们是愿意交的,为什么?税收用途很明确,直接用于社区的建设,比如修一个社区的医院,或者修小学,或者提高教学质量,等于集资改善了地方的公共设施。但目前在我国,人们只知道税被政府收走了,用到哪里我们都不知道。
贾康:关键是以提高透明度为前提的公众参与:从知情权,推进到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的行使,以规范的预算形式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地方、社区层面,办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民生与公共服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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