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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闯红灯”遇阻力是惯出来的毛病
曹林
2013年04月11日08: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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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来,中国这一次真的要向“中国式过马路”这种违法陋习开刀了。多地都严查行人闯红灯,动用了各种手段,协管员劝导,媒体曝光,交警罚款。尤其是罚款这一招,引起了很大的争议,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北京处理一起闯红灯就需要半个小时,交警甚至被打。媒体报道了不少闯红灯的行人阻挠交警执法的案例,比如南京一位大妈乱穿马路,交警说:“旁边就是路口,多绕几百米不就到了吗?”大妈反击:“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就荒废了!”

这样的狡辩让人啼笑皆非,很多国人都把哲学用在这种狡辩上,将思辨变成一种油滑,而在公共问题上缺乏真正的思辨意识。这些人平常也会谈“法律信仰”,可仅仅只在自己处于弱势位置、寻求法律救助、法律对自己有利时,才想到“法治”;一旦处于某种强势位置、法律对自己不利、能从违法中获益时,眼中就没有法律,而成为阻碍“法治”的钉子户了。天天喊着法律,不过是指望别人守法,而自己是例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别人守法带来的便利。我们生活中这种“伪法治主义”者大行其道。

“中国式过马路”应该是一个让中国人感到脸红的词条,就像“中国特色”有时让人感到尴尬一样,这不是对“特立独行”的描述,而是一种反文明、反法律、反秩序、缺乏公德的野蛮状态,对应的是没有规则意识:人家过马路都循规蹈矩,而中国人却不守规矩——就像世界很多旅游景点专门以中文提醒游客要守规矩一样,“中国式过马路”中的批评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只要批判不指向个人,不触及个人利益,“中国式过马路”这种仅让集体难堪的污名标签,很难触动国人反思。前几天,我在课堂上进行过一次统计,问学生“谁从未闯过红灯”,只有一个女生弱弱地举起了手。

此次交通管理部门严查严罚“中国式过马路”,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与一些外国朋友聊到这个话题时,他们对此感到非常困惑,闯红灯的行人有什么理由阻止交警的执法呢?“不闯红灯”的要求是天经地义、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法规的明文要求,有什么理由去抵制和拒绝呢?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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