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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国企改革不能走回头路
记者 董伟
2013年04月08日08: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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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性质注定承担社会责任

李荣融非常重视国企的形象问题。早在2003年,国资委刚刚成立之时,他就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强调,央企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提升企业形象。

在其新书中,李荣融坦陈心声:“‘社会责任’这个词很美好,但在国内外争议比较大,有的认为企业唯一责任就是赚钱赢利。有的认为企业还要承担更多的环境社会服务职能。在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还承担大量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困难情况下,国有企业怎么履行社会责任争论更多。我始终认为,国有企业因为其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必然要承担社会责任。央企要努力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经济社会中的健康力量和骨干中坚,更多地关注资源环境,更多地造福社会。”

他还提醒国企在履行社会责任上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履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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