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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琦:澄清大部制改革“四大误区”
2013年04月01日09:44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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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大部门制改革不可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大部门制改革作为政府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从英美等实行大部门制国家的实践来看,他们大都经历了三五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磨合过程。由于大部门制改革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对大部门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对其基础条件、支撑条件、国情基础的理解还有待深入。所以,大部门制改革远不是简单地对多部门一并了之,更不可急急忙忙推进,其中涉及的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党委和政府之间等多种权责关系问题需要厘清。

其四,大部门制改革不可孤立而行。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而政府机构改革与国家非政府机构的改革,与党群机构的改革紧密相联。其中涉及政府机构改革与党群机构改革的关系,涉及与社会团体机构的关系、与事业单位机构的关系,等等。在这一复杂的改革系统中,大部门制改革具有纵横交叉、辐射带动和影响全局的效应。所以,在大部门制改革中,应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不应孤立而行。可以用大部门制改革带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可辐射波及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反过来,大部门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也需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职数与编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合和系统推进。因此,可以大部门制改革为契机,统筹规划,协调联动,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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