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阻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目前高收入阶层已经明显表现出需求不足的现象。以工薪为主的中等收入阶层,衣食虽已不成问题,但目前没有能力完全实现住行消费。以农民和下岗职工为主的低收入阶层虽然消费倾向很强烈,但由于收入水平低而没有能力消费。这必然导致我国的消费需求总量不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以来我国消费率基本上低于60%,而且,从2000年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而世界银行同期资料显示,世界平均消费率在70%以上,有些年份接近80%,比我国消费率高20个百分点左右。消费需求总量不足将导致我国宏观经济失衡,从而阻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危及社会和谐与稳定。一般来讲,合理的收入差距能表示各阶层人们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为各阶层人们所能接受,从而使得社会保持稳定;过大的收入差距不能反映各阶层人们对社会贡献的大小,超出社会心理承受能力,会使人们产生不满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社会动荡。研究表明,收入差距与社会稳定之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美国学者亨廷顿以30个国家收入不平等与政治动乱之间的关系为对象进行考察,得到的结果是:在18个国家中,税前收入不平等(基尼系数)与死于政治冲突的人数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34;在另外12个国家中,税后收入不平等与政治冲突之间的相关系数则高达0.36。胡鞍钢曾就“地区差距过大,可能带来的最大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对部分省地级领导干部作过专门的问卷调查,83.9%的被调查者认为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16.1%的被调查者认为可能会出现国家分裂。过大的收入差距不利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应该把收入分配基尼系数控制在0.5以内。
其三,不把0.4作为合理范围的终端,是因为效率追求的凸显必然带来基尼系数的增大。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往往存在两难抉择,要么放弃一定的效率来换取较多的公平,要么放弃一定的公平来寻求较高的效率。当一个国家面临经济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的情况时,正确的抉择是放弃一定的公平来寻求较高的效率。只有效率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更快地增加国民收入。也只有国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全面小康目标,其中的小康不是低水平的,而是高水平的。要达到高水平的小康目标,就要以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为前提。为了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仍然需要坚持“效率优先”,这在收入分配领域中势必会增大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超过0.4是难以避免的。但不能把基尼系数超过0.4视为“高枕无忧”,因为目前的收入差距拉大背后有着制度缺陷、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等不合理因素,这些因素所滋生的非正常收入极大地损害了公平。正因如此,我们党和政府对“效率与公平”的政策基调做出调整,由原来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提升到现在的“兼顾效率与公平”,尤其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湖南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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