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利润多渠道“回流”
个别奢侈消费令人发指
然而,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结果总是大相径庭。
傅成玉所提出的“每100块钱里就有中石化的3块3。”在微博中引起了民众的广泛热议。有网友提出,“中石化每100块的收入就有十块是靠垄断得来的,没有垄断,能捐的起3块3?你每上交一元钱,国家给你投资和补贴又是多少钱呢?”还有网友感叹道“这钱可是全国人民承受高油价带来的啊!”。
“国企凭借自身垄断优势,充分享受国家赋予的种种优惠和扶持,在获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其红利上交比例一直低于国际社会中同类企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称,我国的国企是由全民投资的企业,其产权为全民所有,其经营所得理应由全民共享,这在理论上没有任何异议。但目前国企利润上交比例依然保持在5%—10%的低水平,还在通过种种名目返回到国企。这是造成我国目前社会分配不公平和国企内部腐败、管理混乱、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的根源。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称,对国家长远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都是不合适的。他提出,提高国企利润上交比例不该推诿拖延,应一次性把国企上缴红利比例提升至25%的国际基本水平,所交红利全部划入社保基金账户。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更是质疑政府对央企“有些偏心”。据朱列玉掌握的数据,2013年烟草行业央企计划向中央财政上缴利润300亿元,但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2012年就实现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净利润过千亿元。
“央企赚得多,交得少。”据朱列玉研究发现,2010年时,中石油全年实现净利润1399亿元,中石化盈利707亿元,二者相加已超过2000亿元。而2013年石油石化企业上缴中央财政的利润,合计仅287亿元,仅为2010年“两桶油”收入十分之一多一点。将2013年中央国资预算收支相减后,朱列玉发现,中央财政不仅没有从央企获得好处,反而在赔钱。预算显示,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1011亿元,而支出预算为1083.11亿元。朱列玉质疑称,“中央财政对央企安排有些偏心,收的本来就很少,付出更多,这不公平。”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提交的提案中指出,我国国有企业向国家分红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国家应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扩大上缴利润中央企业的范围,特别是将国有金融企业等高管收入争议较大的国有企业纳入征缴范围,将移动、电信、烟草等垄断企业的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有专家还指出,央企分红的起点不是毛利,而是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是指企业营业收入扣除成本和税金以后的余额。显然,这其中已经不含职工工资和退休工人退休金,可以说是在职工吃饱饭后才讨论利润分配问题。
不仅如此,近年来,关于央企奢侈消费的新闻屡屡见于报端,2009年,中石化爆出“天价灯”事件,中石油则深陷“购房门”;2011年,中石化再爆“天价茅台”事件;2011年5月,审计署通报了对17家央企的审计结果,部分企业出现领导职务消费不清、违规发薪酬、少缴税收等问题。其中,违规薪酬成为主要问题。例如,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亿元,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可见,央企不仅有利可分,还正在私底下独享国资盛宴。
国有银行也应该上缴红利
“央企既然从性质上说是全民企业,还利于民,服务于民,就是其职责所系。”一位业内专家指出,在央企利润超万亿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其分红比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央企的基本职责所要求的。由于国家承担了国企改制和发展的很大成本,所以,人民有理由要求央企进行必要回报。另外,像银行等金融类央企也应纳入红利上缴范畴之内,因为国家对银行支付的改制成本非常高昂,但现在它们都盈利丰厚,因此必须要求它们也缴纳红利。
此外,除强制央企向国家分红外,如何使用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上缴的红利通过其他渠道返还到企业,这就变成了“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从而使得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意义大打折扣。央企红利无论是投向资金缺口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还是用于填充全民社保账户,减少养老金亏空,或者投向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其效果都比流向企业好得多。因此,需进一步调整红利的支出结构,真正做到央企红利为全民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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