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钱 伟 孙小静
2013年03月22日10: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流转年限多长为宜?
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最好保留议价空间
家庭农场理想的成长环境,当然是城镇化进展顺利,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彻底转为城镇居民,这样农村土地的相对集中就顺理成章,也不会有后顾之忧。只是,这个过程有很多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出现反复,因此确定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年限时有必要更审慎一些。
松江开始试点时,只签1年合同。因为家庭农场经营者要求是自耕农,不能当“二传手”转包给他人耕种。随着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能手的脱颖而出,在得到村民认可的基础上,期限从1年放宽到3年,后来又有部分放宽到5年。
“今年考虑对会驾驶农机的自耕农延长至10年,以切实提高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在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的设想中,家庭农场主就应该像张小弟那样,自己会操作农机,成为真正的自耕农,这样能把政策补贴效益最大化。张小弟有3台拖拉机、一台收割机,政府补贴50%—70%。总价30万元的收割机,他自己只掏了9万元。除自己的200亩耕地外,他还承包了附近800亩地的农机服务工作,仅此一项年收入约4万元,加上种田收入,年净收入近20万元。
目前,松江机农结合的家庭农场主有140户,计划每年新增20%。随着上了年纪的家庭农场主逐渐面临“退休”,年轻、有技术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将成为主力干将。
不过,松江暂时还不会把流转期限一下子拉太长,还有一个现实问题要考虑,一旦经济形势不好或者双方收益悬殊,村民想要回土地只能悔约。家庭农场主手中的地有三个“权利人”: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属于被确权的村民,而经营权是家庭农场主的。
“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村委会作为中间方,有利于提升双方信任度,避免因悔约产生矛盾。”封坚强表示。在法律层面,承包农民的土地权被优先保证,他们不想转租的话,随时可以索回土地,最多让家庭农场主收完地上的庄稼。
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熊万胜认为,村委会的“贴身”管理和服务,对村民和家庭农场经营者来说,都是一剂重要的“润滑剂”。
郎溪则一开始就把最低流转年限定为5年。“这主要是为了保证经营的规模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严虎说。
记者发现,目前当地实际签订的土地流转年限多集中在3到5年,10年以上的相对较少,尤其用于种植的土地年限都不算长。
“土地流转年限不宜短也不宜长,短了难以保证农场经营的稳定性,而长了农民想拿回土地或者流转价格上涨都不方便操作。”严虎说,现在协议中一般都会注明流转价格的议价条款,并非一成不变。
安徽省社科院博士顾辉认为,家庭农场可以理解为当前农业的家庭经营向公司化经营的一个过渡,农业现代化最终还是要走公司化经营的道路,但农业问题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其经营形式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也不可能模式完全统一,现阶段应该允许和鼓励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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