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石》一文,不仅强调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性,而且鲜明地指出,要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条件,即良好的政治环境、思想基础、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着力点》一文,对当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难点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对如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从四个方面提出见解。《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文,以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任务和原则为切入点,从一个新的视角探讨社会管理创新。
环境改善了,创新体制的建构才有保障,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这块基石才能回归本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公众参与概念,揭示了社会管理体制的本质属性。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保障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生活、社会发展、社会结构的不同领域及其运行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既是政府的职能,也是社会个体、群体、民间组织的社会需求,是与政府的互动过程。所谓“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拥有知情权、话语权、行动权等参与性权利,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意见和建议,能够合法地采取旨在维护个人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动。公众参与包括政治参与、立法参与、行政参与、司法参与等多种参与形式。
一方面,公众参与在本质上具有先赋性,否则离开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将成为公众的对立物,这说明公众性是社会管理的最基本属性;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属于公众的自治行为,一定时期的公众素质和能力,影响或决定着该时期的社会管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也是其不断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
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需要注重抓好以下环节:
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为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不断得以巩固和完善,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但从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视角看,已有的进展尚不能满足新的发展需要,政治民主化的建设程度明显落后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此必须大力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众享有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权利,才能确保公众自由行使自己的社会管理权利,为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营造必须的政治环境。环境改善了,创新体制的建构才有保障。否则,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这块基石终将难以回归本位,相反,只能动摇我们社会管理大厦的稳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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