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如何填选举票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宣读等额选举票的注意事项,每个候选人姓名后面,印有长方形框或椭圆形框。
如赞成,不要在姓名后做任何标记;如反对,涂满长方形框;如弃权,涂满椭圆形框。不能在框内画圈、叉、钩等符号。
如另选他人,每提1名候选人,必须先反对1名候选人,然后在选票下方“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然后是其他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计票时,同样在监票人、总监票人的监督下。前两届人大一次会议,如某张选票被计算机系统认定为无效票,由总监票人复核确认。
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投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或表决是否有效。
选举或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通过。(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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