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机构改革有何积极意义?将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将达到何种改革目标?连日来,政府机构改革一直都是代表委员及网友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就此连线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竹立家,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政府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玉凯等专家学者。
最关键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竹立家说,历次机构改革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五次,第二阶段是第六次和本次改革。
“第一阶段重在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主要是为了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第二阶段重在转变政府职能,重构政府价值,把政府转变成市场监管型、社会管理型、公共服务型及廉洁型政府。同时,在政府行政体制内部渐进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
他认为,本次改革是2008年第六次机构改革的深化。“经过五年的运行及地方实践,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还有需要重新微调的地方。”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转型的力度加大,现代性程度在提高,必须全面、系统考虑,让政府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求。
汪玉凯表示,机构改革只是一个表象,转变政府职能才是核心,最关键的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把市场、社会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市场、社会去办。
他认为,转变政府职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解决好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三是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必须体现这一点。
“政府部门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政府的规模与政府的职责相匹配就行,要管这么多事,就给它设置相应的部门。”汪玉凯说。
放权社会组织,需配套支持
“政府要向社会放权,实质是政府管得太多。放权也可以理解成社会权力的回归。”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史传林说。
“我们过去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行双轨制,成立社会组织必须找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再到民政部门注册。这种管理方式,导致社会组织数量、质量和发育水平比较低。”汪玉凯说。
他坦言,不少社会组织以前是“二政府”,和政府挂靠在一起,把政府机关的工作理念都带到社会组织、行业组织里来了。
汪玉凯表示,广东在这一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很多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提早和国际接轨。”
史传林认为,要向社会组织放权,第一步是界定政府的职能、权力边界,不能越界,第二步需要配套支持。
“目前来看,社会组织缺乏资源,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予以扶持。比如给予税收优惠,注重人才培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史传林说,从国际惯例看,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社会捐助,政府有必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
史传林说,社会组织需要一个成长空间,社会要从价值观层面予以信任。“政府有管理失灵的时候,社会组织也不是包打天下,也有管不好的地方,要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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