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验
近年来,广东深圳、顺德两地先后开展了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打造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化、服务型的政府,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竹立家表示,两地的探索对本次改革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使改革的方向、路径更加明确。
顺德:
合并同类项提高行政效率
2009年9月,顺德启动机构改革。改革打破了多年来机构设置要“上下对口”及“党政分开”的传统,全面梳理41个党政群机构和部分双管单位职能,进行同类项合并,组建成16个大部门。
改革后,基本实现了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部门分工更为综合、清晰,问责也更明确,原来的跨部门协调转变为部门内部的沟通,减少了改革前部门分设过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而出现的推诿和扯皮。
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改革整合了工商、质监、食监、卫生、农业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并将工商、质监、食监等部门属地管理,组建市场安全监管局。
从去年开始,根据“一级政府、扁平管理、高效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协调”的权力重构原则,顺德对区属有审批权的13个大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进行重组优化,设立审批服务科让业务科室实施审管分离。
顺德曾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改革评估,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改革后到政府机关办事的次数减少了,办事花费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两成。
深圳:
委局办作为政府主要架构
2009年,深圳启动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原来的46个工作部门减少到31个。不作调整的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改革形成了“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新设的市场监管局,统一承担由原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这使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由5个减少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3个部门。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深圳机构改革是中央编办授权下的改革试点,肩负着为国家行政机构改革探路的任务。从2001年开始,深圳就一直在进行机构改革尝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是正确的。”
他表示,作为大部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深圳近年来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改革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加强基层社区的自治,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公共治理结构。(南方日报特派记者 黄伟 南方日报记者 杨磊 张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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