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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世银: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2013年03月06日15:11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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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我们一定要把这一路径选择当作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预防和治理腐败中的治本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公正的民主选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那些道德素质、政治素质不高的人,把那些平时作风不好的人过滤掉、淘汰掉。把素质较好、作风较好的人选进领导班子,放到领导岗位上,这样就可以降低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这里所说的选举必须是真正代表民意的选举,而不是那种仅仅走过场的选举。在候选人推荐提名阶段,就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把群众反映作风不好的,有腐败苗头的人排除掉。可见真正代表民意的选举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屏障。我国的民主选举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提升和改善。一是逐步提高直选的层次。按照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通讯水平、人民的整体素质,不仅可以搞好村委会直选,而且可以搞好乡镇长直选,甚至可以搞好县市长的直选。所以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提高直选的层次,不能长期停留在村委会直选的水平上。二是城市中的许多基层单位,特别是那些人员素质较高的事业单位(如公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可以逐步实行从单位内部直接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人。上级党组织可以规定任职条件,制定选举程序和规则,监督选举过程。三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一府两院领导人的问题上,应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和尊重人大代表选择权的关系。党管干部原则应体现在推荐高素质的候选人,监督选举过程是否符合选举法,而不是内定领导人。不管是正职还是副职都不宜搞等额选举,都应该有差额。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正职推荐两个候选人,副职逐步扩大差额比例。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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