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广顺 郑宗保: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做法与实质
近年来,出于转嫁金融危机、破解自身难题、扩展霸权势力的需要,美国等西方国家加快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其表现,一是以高标准衡量别国,以低标准要求自己。自1977年以来,美国政府已连续发布了35个“国别人权报告”。2008年以来,美国不顾本国经济发展受困、社会动荡不安、人权状况恶化的事实,以“据说”、“据信”、“未经证实”等方式对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或评论。从2000年到2010年,欧洲议会通过的涉华人权决议达33项。西方国家每年评价和批评别国人权状况,从来不考虑各国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发展状况,不顾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不同发展水平带来的人权保护方面的不同情况。二是在解决地区事务上采用人权双重标准。美国指责萨达姆搞种族屠杀,但在伊拉克战争中,大量平民遭受美军杀戮。2010—2012年,西方各国政府采取强力驱散抗议和罢工活动,对由此造成的人权问题视而不见。三是在对待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差异上采用双重标准。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先是把人权攻击的矛头对准东欧、中亚国家,随后又列出“邪恶轴心”国家。而那些与美国有同盟关系的国家,或者是对美国有战略利益的国家,即使国际社会公认其人权状况不好,美国也很少提出人权问题,照样提供援助甚至为这些国家的行为辩护。西方国家的人权双重标准,是其兜售本国意识形态、颠覆别国社会制度的工具,同时也是其操纵国际事务、干涉别国内政的手段和推行领导世界战略、维护世界霸主地位的策略。美国通过推行人权双重标准把人权责任强加给别国,实际是要用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改造世界,建立美国统治下的世界秩序。(《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年第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