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提升软实力的经验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美国从一战以来在组织机制上、法律制度上不断强化公共外交战略。其一,在组织机制上,美国的公共外交机构不断与时俱进。一战中威尔逊建立公共信息委员会,二战中罗斯福建立战时新闻处,1953年艾森豪威尔创立美国新闻署,1997年克林顿政府将新闻署并入国务院,2001年布什政府成立“全球传播办公室”。其二,在法律制度上,立法保障是美国公共外交的基石。通过1946年的《富布赖特法案》、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案》、1948年的《史密斯—蒙特法案》,美国初步建立起公共外交的法律框架;1961年的《富布赖特—海斯法案》和《和平队法案》、1966年的《国际教育法》,使美国的公共外交立法趋于完备;1994年的《国际广播法》、1998年的《外事改革与重组法》、2004年的《情报改革与防止恐怖主义法》,使美国公共外交立法走向成熟。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开始强调运用新媒体推动公共外交。2010年《国际安全战略报告》强调,“因特网、无线网络、移动智能手机、卫星、航拍等技术,以及分布式远程感应设施的出现,为促进民主和人权提供了强大和全新的机会”,新信息技术的运用必将推动美国公共外交蓬勃发展。
好莱坞与美国文化软实力建设有密切的关系。有学者专门谈到,好莱坞电影已经同麦当劳、肯德基、可口可乐等大众文化品牌一起,成为美国的标志、美国“软权力”的象征。好莱坞对美国软实力建设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好莱坞推动美国政治达成共识,这种共识是三者共同配合的结果:一是美国政府对好莱坞的规范,二是好莱坞自身的规范,三是受到宗教团体影响。其二,好莱坞传播美国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好莱坞在美国国内的受众主要以中产阶级为主体。一些大公司的大制作,要想获得好的收益,必须迎合中产阶级的需要,只有得到中产阶级的认同才可以有好的票房与收益。因此,代表着美国中产阶级价值认同的美国大片走出国门之后在世界各地所向披靡,深刻影响着国际社会,世界各地的受众不自觉地会对美国中产阶级价值观产生认同。
在当今世界,在世界舞台,文化创意产业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理念,而是有着巨大经济效益和软实力影响的现实实践。2011年,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约占CDP的2.85%,美国占18%,日本占17%,可以说一股巨大的文化创意经济浪潮已经席卷世界,但中国仍和美日欧间存在很大差距。以电影为例,2011年全球票房市场共 300亿美元,其中美国的产值占80%,但其产量只占 6%;反观中国,2011年票房约130亿人民币,国产电影的产值只有70亿人民币,而中国产量却是世界第一。因此中国急需从立法、制度、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国外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是市场驱动型,以美国为例,文化创意产业依靠市场的力量与大规模的资本运作,产生巨大利润的同时也推动了美国的软实力发展,美国大片夹杂着美国的价值观走出国门,进而影响世界。第二是整合资源型,以欧洲为例,欧洲的文化创意产业充分挖掘启蒙运动、文艺复兴等时期的传统文化资源,充分整合之后推向国际市场,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第三是政策推动型,以日韩为例,日韩两国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在各自的特色领域风生水起。总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缩小与国外发达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差距,并力争实现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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