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郑杭生:十八大加强社会建设有何新意
郑杭生
2013年02月19日13:50   来源:红旗文摘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而在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的健康领域,要实现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就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很显然,离开这些关键领域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那么,加强社会建设,就会成为一个空壳、成为一句空话。完成这些任务,都是非常艰巨的,要克服很多困难,破除很多障碍,做出很多努力,付出很多代价!

  在理论上,社会学以整体社会系统与各子系统的关系为根据,引申出了范围不同、大小有异的“社会”:“小社会”或“狭义社会”、“中社会”或“中义社会”、“大社会”或“广义社会”。这三种社会都是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关的。例如,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里面的说法,民生事业包括就业、收入分配、住房、社会保障等等。又如社会事业在中国通常包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这些都是公共服务。所有这些都与以上三种社会有关。只不过,有的主要是在小社会领域,有的主要在中社会领域,而它们又都与大社会相联系。当然,社会建设的具体领域不止上面这些,它包括很广,在学界,一般指称这样九个领域,即民生事业、社会事业、社会分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规范、社会管理、社会体制、社会结构。

  过去,在讨论什么是社会建设时,往往有一种以外延替代内涵的做法,例如,在回答什么是社会建设时,往往说,社会建设有广义的社会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这明显说的是外延而不是它的内涵。上世纪30年代,我们的社会学前辈孙本文先生在1935年出版的《社会学原理》中曾给社会建设下过这样的定义:“依社会环境的需要与人民的愿望而从事的各种社会事业,谓之社会建设。” 这主要也是从外延上来定义社会建设。作为社会学的后辈,我们今天要根据我们丰富的实践,加以新的概括。这是我们的责任。

  (作者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摘自《人民论坛》2012年11月下)

  来源:《红旗文摘》

(责编:赵晶、朱书缘)

相关专题
· 十八大报告解读专题
· 《红旗文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