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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杭生:十八大加强社会建设有何新意
郑杭生
2013年02月19日13:50   来源:红旗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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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还涉及社会三大部门——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关系问题。三大部门的划分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安排之一。在十八大报告中,三大部门的关系,特别集中表现在上述提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所包含的四个组成部分上。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在十八大报告中,社会管理体制或格局,新增加了“法治保障”这四个字,强调了社会管理也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这里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治保障着重讲的是政府组织;社会协同中的社会,既包含狭义的小社会,又包括作为第二部门的市场组织,是一个中义的社会。社会体制是社会建设的宏观架构,是资源和机会配置的体系化规制,社会体制渗透到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是关于权利平等、社会公正的顶层设计。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当前社会建设的关键。二是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四是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这后三个组成部分,也无一不涉及三大部门的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是要在深层次上,理顺三大部门的关系,构建新型的三大部门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既避免它们各自的失灵——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以及可能的社会失灵,也避免它们关系上的越位、错位、缺位和虚位。

  第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根本上是要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我国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方方面面。按照社会学的观点,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这里,公平和平等都能表达正义,但又是不同程度的正义,正好能够表达社会正义也是有阶段性的。所谓公平就是一种合理的差异,这与平等以同一尺度来衡量形成反差。这样的社会公平有两个维度:制度安排的公平与百姓认可的公平。社会公平首先指的是一种客观的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这里,作为制度安排合理性的社会公平,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源分配和获得的差别是合理的;社会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自由开放的,可竞争的。这样的安排,使上层永不松懈,中层永不满足,下层永不绝望。其次,社会公平还在主观上体现为百姓的共同认可、认同。这就是社会公平度、公平感的高低问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都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推进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合理配置和分配的同时,也就是在具体地推进和落实社会公平正义,也就是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我国微观社会制度和宏观社会制度的方方面面。十八大报告多处提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力”。这些观点与上述社会学的观点是非常一致的。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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