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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几个主要问题
陈锡文
2013年02月19日13:41   来源:红旗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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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注重组织与制度创新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技术问题而言,高精尖技术在国与国之间有封锁,但总体相差不大,用不了多久我国就可以掌握。推进农业现代化,主要困难不在于突破高精尖技术,而在于要建立一个适合国情、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和制度体系。

(一)更加注重制度创新

一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011年我国 GDP二三产业占89.9%,农业占10.1%,城镇人口比重51.3%,农村人口比重48.7%。我国已经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中期阶段,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应该更大。

二是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系统。在美国,农产品价格很低,给农产品出口补贴很多。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如果不研究保护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

三是加强农民增收支持系统。比如美国明确了农民的收入底线,农场最低收入一年不会低于4万美元,低于这个标准就加以保护。

四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近年来,农村的金融服务有所加强。但在我国,迄今为止农村金融是一个弱项,农民得不到很好的金融服务,丧失了不少机会。从世界各国来看,政策性金融、农民合作金融在农业金融中起着主要作用。农村有商业金融,但生命力有限。日本、韩国完全是农民合作金融,这种在政策性金融下的合作金融,非常活跃,以致商业金融基本进不了农村。我国过去在农村金融改革上经过了几次反复。先是搞信用社,后来又收回到农业银行里面变成国家经营,然后又搞成信用社独立经营,2003年又明确定位为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我国农民很多,是不是只要商业金融,不要合作金融,还有没有其他的路可走?长期形成的农村资金外流、金融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更加注重组织创新

中国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组织程度最高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作用到底怎么样?从一定程度上讲,村民委员会是一种内向型和管理型组织,有点像城里的居委会。从中国社会来讲,一方面,以村落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相当长时间内还很难改变,现在村集体组织的内向管理功能必须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农民作为商品提供者,一定要进入市场。现在全国进行工商登记的专业合作组织大概有55万家,加入的社员是4000多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施行,总的来看对其优惠还不够多,条件成熟的时候,还应修改这个法律。要研究怎样给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给农民什么优惠,怎样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光靠合作社很多事情难以做到,因此还要靠龙头企业、社会服务化组织带动。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对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带动力。要支持多种社会力量兴办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改善农民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

(作者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摘自《改革》2012年第10期)

来源:《红旗文摘》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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