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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河:积极推进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
马晓河
2013年02月18日15:28   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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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城镇化存在“虚高”成分

  从世界各国发展实践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演进存在三种形态,第一种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形态,像美欧日等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与经济发展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是两条近似平行上升的曲线,比如英国1841-1931年间,工业化与城镇化相关系数为0.985,法国1886-1946年间为0.97,瑞典1870-1940年间为0.967,整个发达国家为0.997。在市场力量推动下,这些国家的人口向城镇集聚是持续不断和渐进式,城镇数量和城镇人口规模增长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在低收入发展阶段,城镇人口比重低,在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加快,当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城镇化业已完成,城镇人口比重达到70%左右。第二种是城镇化快于工业化的发展形态,像拉美等国家。这些国家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同时农业又采取了一条资本密集型发展道路,由此造成了大量无地或少地的穷人,这些人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城市人口集聚过快、数量过多,与工业化发展严重脱节,造成城镇化超越经济发展阶段,缺乏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就业、居住、教育、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突出,形成严重的“城市病”。过度城市化,不但造成城市发展缺乏经济支撑,政府没有能力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而且还导致城市发展过多的与产业发展争夺资源,从而影响工业化进程。第三种是工业化快于城镇化的发展形态,最典型的是中国。政府为了优先推进工业化,同时又避免“城市病”发生,利用行政力量限制城镇化的发展,采取种种措施将大量公共资源用于工业化方面,同时又通过城乡二元体制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导致城镇化长期落后于工业化。例如1980年世界城镇化水平为42.2%,发达国家70.2%,发展中国家29.2%,而中国仅为19.4%。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对限制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城镇化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优先支持工业化的体制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一直存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到2010年,用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衡量,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处于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96美元,但用城镇化率衡量,我国城镇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重只有49.95%,还处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很显然,我国的城镇化已经明显滞后于工业化。

  即使是这样的城镇化水平,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仍然存在很大的“虚高”成分,一是农村地区“被城镇化”。20世纪90年代我国许多地、县改为市后,将大量周边农村划为市区,同时大中城市为了实现城市空间扩张,也将大量郊区县归并为市区,但这些被划归为市区的农村,有相当部分并没有实现城镇化,这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依然是“农村”水平,农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也没有发生实质转变。二是农村人口“被市民化”。按照统计局统计口径,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已达69079万人,但实际享受城镇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远远低于该数据。因为,在现有体制下,我国在25278万个农民工中,有15863万人在城镇打工,由于户籍限制,他们既无法真正享受城镇化成果,又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如果仅仅扣掉进城务工农民人口数,我国的城镇化率就会下降到39.5%,远远低于中下收入国家水平。实际上,这两类人口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并没有带来真正的需求增长,因为我国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很少考虑农民工进城因素的,同时进城农民工的消费结构也无大的变化。仅以消费为例,2011年城乡居民年均消费分别为15160.9元、5221.1元,两者相差近一万元。如果通过体制改革,能将进城农民工30%转化为市民,将会带来5000多亿的消费增加额,这还不包括农民转市民带来的公共投资需求的增加。很显然,与经济发展阶段相比较,中国的城镇化不是超前了,而是大大的落后了。今后,要想扩大内需,就必须加快推进城镇化。如果我们能够较好地协调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把城镇化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这一课及时补上,我国将会通过投资、消费以及产业结构升级释放出巨大的内需增长潜力。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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