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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伟:建设生态文明  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李宏伟
2013年02月18日15:12   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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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为此,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引导,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目前相当多的人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工业文明时代,在对待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把自然作为人认识、作用、改造甚至征服的对象,结果就是人类以征服者的姿态自居,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不断强化。这反映在实践中就是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断冲突和紧张。若不破除种种陈旧的思想观念和意识,代之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思路并见诸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就很难迈出大的步伐。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树立人和自然平等的生态文明意识。有了生态文明意识,才会有符合生态要求的生活和生产行为。当前应加强生态意识教育和宣传,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要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往领域。倡导人们追求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注重生活质量而不是简单需求的满足,使人们认识到人类个体生活既不能损害群体生存的自然环境,也不应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化,创立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在消费领域,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通过倡导公众进行环境友好的消费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带动环境友好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促进绿色消费,最终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将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落实到位,还应推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完善多元化的环境监督体制。国际经验表明,除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引导外,公众“自下而上”的参与不可或缺。公众监督不仅可以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还可以监督政府。

  其次,强化措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措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再次,完善制度,建构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长期以来,对干部的考核过分突出经济增长指标,以GDP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标准,这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不顾及资源、环境成本的政绩考评标准和制度,加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事实长期存在,助长了种种非理性的发展理念和行为。因而,政绩考核机制的改变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环境问题是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根本解决环境问题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因此,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健全约束和规范环境行为的法律制度。强化一些制度的实施,重点做好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主体功能区及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标准、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杜绝对国土资源恶性开发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三是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纠正在资源环境价格方面的错误市场信号,促进资源环境成本真正内部化,避免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继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财政政策的生态化调整,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贸易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污染者责任是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难题的关键。强化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民事责任,既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措施,又是解决“违法成本低”问题的根本出路。为此,应该建立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让污染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我们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大对污染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公益诉讼等环境损害救济途径,切实落实企业环境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的愿景可以成为凝聚民心的力量,生态文明建设还是一个促使中国产业转型、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契机。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我们不仅可以开辟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还可以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生态文明建设将向世界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为人类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做出贡献。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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