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作证顾虑大成为办案难点
在杨海里和唐艳玲涉嫌职务犯罪一案中,向家长索要为子女择校的赞助费成了他们攫取个人利益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教育部门明文禁止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的政策背景下,他们的收费手段也演变得相当复杂隐秘。据家长和中间人交代,杨海里在帮助家长把孩子办进十五中向对方索要赞助费时一般自己很少出面,都是交给唐艳玲或其他中间人出面办理,在索要钱财后,也不会给家长留下任何收条或证据;对于交费金额,他们一般也只提示最低标准,最终交多交少全凭家长自愿。
在柳北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杨海里和唐艳玲进行审讯调查时,一开始他们并不配合,矢口否认有收取赞助费的事。柳北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说,初审之前,这两个校长可能已经想到会有事情败露的一天,提前商量好了攻守同盟:一旦案发,大家咬死不承认。他们以为,受贿都是需要一对一的证据,他们没有给家长留下任何凭证,办案人员也就无法查到这些证据。
“受贿不一定要有收条才算证据,法律规定一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侦查人员说,在这个案件中,只要校长、家长和中间人的证言能形成证据链也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在寻找家长出面指证时,办案人员遇到了一些困难。
“调查期间,我每天从下午到晚上都在给甄别出来的家长打电话,联系了很多家长,但一开始愿意配合的人并不多。”柳北检察院反贪局一名侦查员告诉记者,学生家长在遇到检察机关调查时,是如实配合还是为了确保子女入学资格而选择回避,确实面临着两难选择,要打消家长的顾虑是这起案件的一个办案难点。
侦查人员认为,这起案件中,中学校长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没有抵挡住诱惑,导致法律底线失守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原因,但社会上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对这种腐败现象的推波助澜,也值得人们反思。“试想,一个孩子如果知道他的入学资格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那么对于他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培养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会造成多么严重的不良影响啊。”(记者 谢洋 通讯员 兰钰烨 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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