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五大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以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司平台和信用协会为基本模式的开发性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村公共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县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贷款投放。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大型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业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加快组建辐射中原经济区的区域性银行,增强龙头带动能力。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等微型金融机构。
完善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发展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做精做细现有涉农上市期货品种,推出更多农产品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组建中原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生猪、大枣、玉米、山药进行中远期交易。
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体系。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推广农村农户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林权、大型农机具抵(质)押贷款。逐步扩大县域分支机构在贷款审批、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流程再造等方面的权限。创新农村担保机制,创新农户联保、农户互保、合作组织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组织建立财政适当出资、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涉农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发挥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培育更多企业在中小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积极推行金融超市、信贷联络员分片包村(户)、小额信贷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驻村金融服务站。
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全面覆盖小麦、玉米、水稻、能繁母猪、生猪、奶牛、肉牛等种植、养殖主要品种。组建以政策性业务为主、服务网络健全、功能完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地方法人农业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新农合”、“新农保”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在机构网络、人才队伍、专业技能、管理经验、信息技术等优势,增强农村社会保险的经办力量。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企业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优质资产管理服务。深化保险机构与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试点,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
建设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开展农村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使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覆盖广大农村,推动征信产品应用。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农村信用评级工程,完善农村信用的征集、评估、发布与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统一信用评级。开展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建立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数据库。
(作者分别为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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