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争议中前行 广东官员财产公开三试点初探
2013年02月04日14:2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谨防“捧杀”“棒杀”让试点“胎死腹中”

  与之前诸多的“单打独斗”却又“昙花一现”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不同,广东的此次探索是由省委有计划地部署推进,显示出与以往不同的改革勇气和魄力。一些始兴县的基层领导干部告诉记者,“财产公示领导小组”已经向公示对象征求了意见,方案也几经修改。

  2月1日召开的广东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再次明确提出,2013年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定期抽查核实、汇总分析制度,并继续推进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公示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据一名接近广东省纪委的人士透露,2013年将在深圳前海地区和两个广东省直机关进行财产申报公示的试点。除内网“晒家产”外,也不排除以后拿出一些岗位向社会公开。此外,省内一个地级市的主要领导已主动请缨,表示愿意将该市作为“新任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

  虽然财产公开被公众寄予厚望,但仍需其他反腐措施多管齐下。珠海市纪委书记王衍诗说:“财产公示是众多反腐手段中的一种,主要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不能神化它,更不能天真地认为一公示就可消除腐败。”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财产公开要稳步推进,外界要给予新制度一定的生存空间,允许地方进行多种多样的探索,不要让新制度在舆论的“捧杀”或“棒杀”下胎死腹中。

  李成言等专家认为,广东试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回应了公众期盼,又一次为改革树起了一面旗帜。试点的每一次突破,都是一种进步。在探索过程中,要允许“犯错”,在不断改进中积蓄改革的正能量。(新华网广州2月3日电 记者毛一竹 扶庆)

(责编:朱书缘、赵晶)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