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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转变发展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李义平
2013年01月28日09:04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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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有通过改革才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这一论述意义十分重大,在当代中国新的形势下,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不得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既有的发展模式是一种相对粗放的、过度依赖外需的速度型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遵循着比较优势原理,走低成本、低价格的路线,把资源、环境、劳动力的价格压低到不能再低的程度,并没有反映这些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和真实社会成本,致使资源、环境不堪重负。当初我们在选择这种模式的时候,资源相对丰富,环境压力不大,资本相对稀缺,有着较强的外需,既有的发展模式在给定条件下具有某种必然性。然而,当经济发展到今天,既有发展模式曾经赖以存在的条件,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资源约束条件的变化使得我们不得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当前,我们已经实现了做大,这是既有发展模式的贡献,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做强。笔者曾经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从纯粹经济学的立场把一国经济发展分作三个阶段:即模仿—创新—世界知名品牌。我们大多还处于第一阶段,自主创新不够,世界知名品牌极少。从产业发展的逻辑顺序,也可以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研发,第二阶段是制造,第三阶段是品牌经营。我们大多产业处于制造阶段,实质性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多。与发达国家的GDP构成相比,我们的知识产权产品不多,第三产业特别是其中的现代服务业占比较低,大量的是制造业,有的还处于低端。而发达国家的GDP构成中技术含量要高得多,是知识产权产品、文化产品、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的精细产品。所有这些,都说明我们“大”了,而没有体现“强”。

“做强”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我们可以尝试着提出“强”的标准:一是能不能将一些产业提升到产业链的高端,有品牌、有核心技术、有产业话语权;二是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例如我们各方面的关键装备的有效解决;三是能不能摆脱资源依赖;四是产业结构能否更为科学合理,较大幅度地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五是能不能实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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