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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矛盾
首先是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年支配收入的比率在1985年是1:2.57;2003年成为1:3.2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率在1985年是1:2.12;2003年成为1:3.35。目前的农村绝对贫困标准是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在625元以下,若按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65元的“低收入人口”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就增加到9000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0%。而若按照联合国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个购买力平价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测算(1个购买力平价美元约折合2.5元人民币,即人均年收入约900元),中国贫困人口就增加到1亿多人。
其次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大。国有经济单位中,电力、自来水、燃气生产与供应、电信业、航空运输业、铁路运输业等行业,靠了垄断经营的优势,获取比其他行业平均工资高得高的收入,而且这种状况至今尤存。04年1-9月,平均劳动报酬较高的行业又有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等,分别为18789元、15982元和15489元;平均劳动报酬较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为4655元、8057元、8159元。从历史同期看,行业间平均劳动报酬最高与最低之比2000年同期为2.62倍,2003年同期3.98倍,2004年同期则达到4.25倍。这还不包括工资外的福利收入。
再次是区域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2004年上半年人均收入最高的五省(市)是:上海(8513元)、北京(7836元)、浙江(7771元),广东(7264元)和福建(5879元),五省市半年人均收入为7453元。而人均收入最低的五省(区、市)是宁夏、青海、甘肃、黑龙江和新疆,人均半年收入为3661元。后者是前者的1/2。
另外一个情况是腐败因素造成的收入问题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的大问题。2003年有专家根据审计署对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的有关数据,运用大口径计算方法,对我国因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测算:腐败所造成的公共投资领域的损失、公共支出的损失、电力、交通、邮电、民航、医疗机构等行业垄断造成的大量租金损失、非法经济的“黑色收入”等四项在2003年度达8699亿元~12091亿元,占GDP的7.5%~10.4%。一份调查报告披露,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
7、政府消费与
公共财政规模中的矛盾
2005年两会上的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认为,我国当今吃 “财政饭”的总人数已高达4572万人;另还有500万人仰赖于政府给予的权利实行自收自支;吃财政的人按照平均每月1000元的工资收入(各类补贴不算),财政支出就是6000亿。官多政府消费就多,据报道仅机关的车费、招待费和出国培训考察费,全国已分别达到3000亿、2000亿和2500亿元。这几项全部下来就是1.35万亿。按照财政占GDP比重30%的实际情况计算,2005年财政收入应当是3.6万亿。政府维持自身运转费用就是财政规模的37.5%。据有的专家推算,全国乡村两级负债也相当严重,已经达到8000亿左右的水平。这就意味着大概有2/3的基层政府实际上已经破产。
8、干部与群众关系中的矛盾
已经有一系列的群体事件,以及不断增加的来信来访说明这个问题。一些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一线干部,因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家长作风、以权谋私、用权腐败、不讲诚信、好大喜功、欺上瞒下、甚至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对群众的利益和感情造成伤害。有些地方形成的干群矛盾相当尖锐。
9、中央与地方权责能
关系中的矛盾
分税制实施以后,中央与地方两者之间的公共服务职能并没有做到相应合理划分,本来该由中央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却转移给了地方。现在大约70%的公共服务支出发生在省级以下,其中更有55%左右的支出来自县乡两级。目前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1%,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1%;省级以上财政在服务中的投入明显不足,这在义务教育上尤其突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担子基本是落在乡镇财政和农民自己身上。据有关调查分析,全国义务教育投入中,乡镇负担78%左右,县财政负担约9%,省地负担约11%,而中央财政只负担2%左右。鉴于我国许多县乡较为贫困,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提供有效的专项转移支付。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太多,不对称的财权和事权,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重要制度原因。
10、公权与私权关系中的矛盾
计划经济体制和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留下一个很难去掉的尾巴,就是国家权力和民间私人权利一直不平衡不对等。国家权力处于强势地位:组织庞大、家长管理、维护秩序、配置资源。而民间私权利则是被管理对象,一直处于被动服从的弱势地位。民间组织不能顺利成长,民意表达渠道不能畅通。虽然一批行政法的制定开始扭转这个现状,但宪法和正在酝酿中的民法典还没有最后明确限权保民的立法目的。现实生活中两者不对等的情况的确存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征地与拆迁现象越来越普遍。有的地方政府将征地作为财政创收的来源,低价征地高价卖给开发商。有的地方政府组成所谓拆迁先锋队强行拆迁,甚至中间渗透进黑恶势力,出现殴打恐吓等行为,引起拆迁户的严重不满。国家信访局研究室透露,近几年来该局接到关于拆迁问题的信件逐年递增。截止2003年8月底,拆迁纠纷投诉信件共计11641封,比上一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次,上升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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