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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不具优势 便以侵权反诬对手
美又借“专利壁垒”玩贸易保护(热点聚焦)
记者 罗兰
2013年01月28日09: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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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屡屡“中枪”

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是“337调查”的最大受害者。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企业遭受美国“337调查”13起,仍处于历史高位。其中,有12起是以专利侵权为诉由而发起的,占比超过90%。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安徽等地30多家企业涉案。

“337调查”无论是否成立,都给中国企业带来很大损失。据悉,企业要支付包括达成和解所支付的专利许可费,败诉后要支付赔偿金、律师费和利息、知识产权使用费、应得利息收入和侵权人不正当的利润损失等。高的数额达数亿美元。但被诉企业若不应诉,则被认定为自动败诉而发出“普遍排除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由生活必需品逐渐向高新技术产品转变,美国企业为维护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必然会屡屡启动“337调查”这类非关税贸易壁垒。

构建中国版“337调查”

遭遇“337调查”,中国企业只能积极应诉,否则一旦调查成立发出针对产品的“普遍排除令”,整个行业都将失去美国市场。

据了解,中国企业正在从过去束手无策走向积极应对和主动防范。2011年,我国企业主动应诉的已达65%,其中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浙江临海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突然接到“337调查”通知时,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精心准备,用事实说话,最后以确凿的事实迫使原告美国雷米公司撤回诉讼。

除积极应诉外,专家指出,中国要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和“337调查”预警机制,企业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能力,要重视发挥行业组织和政府的作用。

美国“337调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拓人冉瑞雪建议,中国应该构建自己的“337调查”制度。她认为,中国企业在应对美国“337调查”时,可以策略性地发动中国版“337调查”作为和解谈判的筹码,尤其是针对那些没有充分理由恶意挑起事端,意图以高额诉讼费吓退中国出口企业的申请人。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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