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李耀强:深化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几点思考
李耀强
2013年01月25日11:18   来源:学习时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承载着多种职能,一方面,从企业属性来说,国有企业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从国有属性来说,国有企业要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在关键产业和重点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还要弥补市场失灵,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国有企业还要积极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使政府的调控意图得以实现。鉴于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国有企业必须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国有企业走上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路。在当前条件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就是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自2004年国资委开始推行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企业开始由过去的“一把手负责制”转变为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不少试点企业董事会设立了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制度基本健全,外部董事的作用得到发挥,董事会的运作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虽然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我国的国企董事会建设毕竟刚刚起步,相对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董事会制度建设薄弱。董事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保障,目前不少国企都围绕公司经营管理过程建立了许多制度,但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许多制度缺少实施细则,使制度的有效性受到影响。二是董事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董事会的有效运作需要以合格、高水平的董事队伍为基础,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对于经理队伍和企业政工队伍,董事人才不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满足需要。三是董事会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目前董事会的若干核心功能,比如选人、用人权尚未完全落实,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的作用不免会弱化,难以充分发挥制度设计时所赋予的重要功能。
  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一方面使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国企董事会建设的艰巨性。国企董事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涉及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应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鉴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创新思路,勇于探索,深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

(责编:万鹏、朱书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