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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3年01月23日09:1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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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习近平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目前防腐存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大案要案频发,腐败的严重性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高官被查处的案件体现了反腐形势的严峻。“打老虎”对社会有示范效应。不管官员的权力多大、位置多高,遇到腐败问题还是要严加惩处,这反映了党中央处理反腐问题的决心,这也传递了信心。

  第二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生活方方面面的小贪腐,不廉洁,铺张浪费的问题比较普遍,数额可能不大,比如涉及教育的克扣教育经费、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但这些案子影响面很大,发生在老百姓周边,这些问题的解决也要实行“零容忍”。

  《求是》杂志研究员黄苇町:“老虎”是指“大的腐败”,高层、实权部门的贪污受贿,动辄上千万上亿,社会影响恶劣。对这些重大案件的处理,也是对反腐败决心的检验,看你能不能碰硬,能不能坚决惩治。对“老虎”这一类的腐败,中央规范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能出现党纪之外的特殊人员,有腐败必须查处,一查到底。

  另外也要看到,普通民众对于高层的腐败不一定看得到,他们平时感受到的往往是身边的腐败。无论是司法腐败,执法腐败,还是各种依靠公权力以权谋私,虽然事情很小,但是影响恶劣,直接影响党群关系。这就是“苍蝇”。

  这种腐败的特点是:涉及金额不大,但比较常见,影响面非常广,影响极其恶劣,像挪用救灾款、征地补偿款,以及城乡弱势群体民生性的款项,包括给中西部小学营养餐的补助。

  对“苍蝇”这类腐败惩处,要依靠群众的监督,体制内和体制外监督配合,及时发现、查处。同时,还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权力运行得规范透明。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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